一、总则
第一条 教学工作管理,是对教师的“教”的管理和对学生“学”的管理,使教学双方形成最佳结合状态,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。
第二条 教学工作管理包括计划管理、组织管理、质量管理、教务管理四大部分。
第三条 教学管理指挥系统由两个系列组成:一是教学校长、教务处、教科研室、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组成教学工作指挥系统;二是教学校长、教务处、年级段长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组成的学习指挥系统。
第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努力把我校办成培养多类型、多层次的人才基地。
第五条 积极探索教学规律,努力进行教学改革,优化课堂教学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。正确处理教学中的七大关系: (1) 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关系 ;(2) 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、发展智力的关系; (3) 教书和育人的关系 ;(4) 理论和实践的关系 ;(5) 面向全体和因材施教的关系 ;(6) 改革课堂教学和指导学习方法的关系 ;(7)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.
二、教学程序
第六条 教学工作有一定的程序,要求达到有序化。它包括计划、备课、上课、作业、辅导、检查、批改、反馈、考查、总结分析。
第七条 教务处、教科研室按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具体实施计划。年级段及教研组、备课组按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确定各自计划。
第八条 教师应认真研究教材、大纲制订学科教学计划。
第九条 教学中的主要环节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1 、“备课”十项要求:
钻研教材;掌握学情;目标明确;方法科学;步骤合理;教具适心;板书讲究;练习精选;实验充分准备;教案精心设计。
2 、“上课”八项准则:
面向全体,注意提高;传授知识,培养能力;深入浅出,准确明白;精讲巧练,讲练结合;突出重点,化难为易;重视反馈,双边配合;指导学法,因材施教;渗透德育,教书育人。
3 、“作业”六项要求:
精选练习,作业适量,要求规范,及时批改,典型反馈。
4 、“辅导”四项原则:
及时掌握,反馈信息;有的放矢,解惑释疑;分类要求,因材施教;抓住两头,全面提高。
5 、“考查”四注意:
紧扣大纲,认真命题;严格监考,严肃考风;仔细评卷,勤作记录;综合分析,改进教学。
第十条 教学日常工作要井然有序:
1 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功课表,未经教务处批准,不得擅自停课或挪作它用。
2 、不得擅自调课。特殊情况当天内调课的,自找对象,经段长同意后,提早通知学生,并报教务处;隔天调课的须报教务处批准后,自找对象,由教务处安排。
3 、按时上课、下课;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拖堂,不得擅自离开课堂,充分利用时间,讲究课堂效益。
4 、凡规定的辅导时间,教师应自觉执行,认真辅导,不能顾此失彼。
5 、教师要管教管导,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纪律问题,要做好教育工作,严禁简单化的驱逐出课堂、体罚、变相体罚等粗暴做法。学生违反纪律,确需予以处分的应报政务处研究决定。
6 、教务处的临时调课、代课决定,须提早书面通知有关教师、班级、班主任。大家应通力合作,不得拒绝执行。出现差错,应积极取措施维持正常教学秩序,同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7 、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 ( 病假须有市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 ) ,一律事先向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为有效。假期在三天之内的由教务处批准;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室批准,无特殊情况,应至少提早二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。公出、函授等需安排代课的,应提前二天到教务处办理有关代课和功课交接手续。没有办理手续的按旷课论处。
8 、严禁滥印滥发资料。资料打印由教务处统一计划安排,订购资料需经教务处批准,任何人不得擅自订购或推销资料。凡需打印的资料要提早三天交打印室,打印人员应及时、保质保量地完成,并记录打印的学科及数量,交教务处统计。
第十一条 属政教科室的人员实行签到制。按工作岗位不同制定上、下班时间,原则上做到上课前早 15 分钟到岗,放学前半小时离校。工作时间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第十二条 实验教师要准备好教师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,兼指导学生实验。同一演示实验由最早任课教师领取,由最迟一位教师送还,否则将不准备下次实验。学期结束,实验教师要向教务处交实验情况总结。
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体育合格证书制度和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。卫生室每学期要组织学生体检一次,管理好学生、教师的健康档案,并及时向政务处、教科研室递交健康情况总结分析。
三、 教学研究
第十四条 为了加强教学研究工作,成立教科研室。设主任副主任、教研员若干名。教科研室主要职能是:
1 、组织和领导本校教学教育科学研究,直接领导教研组开展活动,与教务处一起组成教学指挥系统的枢纽。
2 、参与校内教学检查,负责期中、期末考试命题及成绩汇总分析工作。
3 、了解收集校内外教学动态、信息及有关教育教学资料,及时向教师提供服务。
第十五条 教研组是开展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。组长民主推荐学校批准任命。
1 、教研组要组织教师学习业务,进行教改试验,努力探索教学规律,使之成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,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阵地。
2 、教研组要结合实际,选定教研课题,组织试验,认真总结。
3 、教研活动要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。按计划两周活动一次,作好活动记录。
4 、领导学科备课组,努力把备课组建设成统一教学思想、目的、内容和协调工作的基层组织。
第十六条 健全听课制度。从行政到教师都必须完成听课任务 ( 听课任务数见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) 。听课要有笔记。期中由教研组长检查,期未由教科研室、教务处检查。
第十七条 加强教学反馈信息的搜集和分析工作,全学期要开好期中、期未两次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,进行综合分析,提出改进意见。
第十八条 积极认真参加教研活动。
1 、规定参加的对象务必参加。应参加、能参加而不参加的作缺课处理。
2 、做好对内对外的公开教学工作。每组每学期至少要开出 2 节校内公开课。学校争取一学年向外开出一次公开课,加强校际联系。
第十九条 凡已聘任为中学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要承担指导、培养初级教师和每学期一篇教研报告或教学论文的任务。其他教师也要完成一学期一篇的论文或工作总结。一学年由教科研室组织论文交流、评选,组织编印论文集。
第二十条 要积极开展以电化教学为代表的教学技术、教学手段现代化的课题研究,促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。
第二十一条 通过各条途径,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师资队伍。
四、考核评估和奖励
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业考核。认真组织考查,每学期举行期中、期末两次学校统一考试。抓好命题、考务、评卷、分析四个环节。教师要按教研室、教务处要求填写分析表。提倡笔试、口试、阶段考核、单元检查并举,努力改革、探索考试方法。
第二十三条 强化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,探索并建立科学的检查和评估方法。检查和评估的主要内容是:
1 、教学常规落实 ( 计划、备课、作业、批改、辅导 ) ;
2 、联考、会考成绩分析;
3 、学生评教信息。
普查由段、组组织,学校审核评估。
第二十四条 健全教绩档案管理。教务处要负责对教师每学期的工作量、出勤情况、参加教研活动情况及教绩作翔实的统计记录,载入教师个人档案,作为评职、晋级、评优和工作效益 ( 与学期奖励工资挂钩 ) 的依据。
第二十五条 教绩奖励:
1 、教绩奖励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直接奖励。分学期考查质量奖和升学奖两部分。
2 、奖励方法:采取制定目标,分级奖励的方法。
上一篇:天门中学关于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规定[ 06-13 ]
下一篇:教学常规检查制度[ 06-13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