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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门中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年06月13日
 

    为了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始终不渝地搞好我校的党员、干部队伍建设,特制定此制度。

    一、学校党委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。学校各支部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。

二、民主生活会的程序:  

 1、拟定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或通知。

    2、召开座谈会,收集群众意见。

    3、召开民主生活会,通报群众意见,对照群众意见回顾一年的工作,并作批评或自我批评。

    4、整理民主生活会的材料,向上级党组织汇报。

    三、民主生活会的要求:

    l、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,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都参加;各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,所有党员必须全部参加。  

    2、有专人作会议记录。

    3、所通报的群众意见或建议要原汁原味,不得凭好恶随意更改。

    4、工作回顾要实事求是,批评或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。

    四、民主生活会安排在每年的六、七月份择期举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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