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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门中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0年12月20日
 

天门中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

为了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始终不渝地搞好我校的党员、干部队伍建设,特制定此制度。

一、学校党委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。学校各支部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。

 

二、民主生活会的程序:

1、拟定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或通知。

2、召开座谈会,收集群众意见。

3、召开民主生活会,通报群众意见,对照群众意见回顾一年的工作,并作批评或自我批评。

4、整理民主生活会的材料,向上级党组织汇报。

 

三、民主生活会的要求:

l、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,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都参加;各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,所有党员必须全部参加。  

2、有专人作会议记录。

3、所通报的群众意见或建议要原汁原味,不得凭好恶随意更改。

4、工作回顾要实事求是,批评或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。

 

四、民主生活会安排在每年的七月、十二月份择期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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