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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工作职责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年06月11日
 

    教务处是在校长、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,负责全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基本任务是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,组织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,健全教学管理机制,形成特色,提高教学质量,实现教学目标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1.协助学校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。

2.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。

3.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年级、各教研组制订教学计划、编写教学资料等。

4.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的调度,完成排课、调课、停课及教室的安排、调配等管理工作,并负责统计课时数、核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等工作。

5.负责拟定考试的有关规定、通知。

6.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工作,办理各种学籍变动事宜,审核、办理学籍、成绩证明等。

7.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有关注册、证书制作和发放工作。

8.组织制定、完善实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验教学计划、大纲,编制年度实验教学工作计划。

9.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,构建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,并开展全校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。

10.负责预订、审核、采购和供应全校师生使用的各种教材、教辅资料及教材余缺的调剂处理。

11.负责教务处档案的归类、整理、保管及移交工作。

12.加强教务处自身建设,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,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、朴实的工作作风、热情细致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工作形象。

13.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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